漂流旅游安全管理
1.漂流旅游安全管理的原則及方針
漂流旅游,是指漂流經營企業組織旅游者在特定的水域,乘坐船只、木筏、竹排、橡皮艇等漂流工具進行的各種旅游活動
漂流旅游屬于特種旅游活動,其安全管理工作以“保障旅游者人身及其財產的安全”為原則,實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機構
國務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范圍內漂流旅游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內漂流旅游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3.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和操作人員的職責
經營漂流旅游企業的職責包括:
1) 應對從業人員特別是漂流工具操作人員進行旅游服務和旅游安全培訓
2) 在碼頭、漂流工具上應放置足夠的救生設備;組織旅游者乘坐漂流工具時,應當要求旅游者穿救生衣或使用其他救生裝備
3) 應保證漂流工具安全可靠,嚴格遵守核定的載客量,嚴禁違章操作
4) 應明確告示患有神經病、心臟病、高血壓、癡呆病等病癥的,以及孕婦、老人、小孩和殘疾人不宜參加漂流旅游
5) 配合有關部門,保證漂流水域的暢通及航標明顯
漂流工具操作人員必須經當地水運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其職責是:
1) 必須向旅游者宣講漂流旅游的安全知識,介紹漂流工具上的安全設施及使用方法,說明漂流旅游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發生意外事故后的應急方法
2) 由旅游者自行操作漂流工具進行漂流的,企業的工作人員應事先將有關注意事項詳細告知旅游者,并在易發生事故的危險地段安排專人負責安全監護
4.漂流旅游安全事故及處理
漂流旅游安全事故,是指凡在漂流過程中旅游者傷亡事故或危機旅游者安全的其他事故。
發生漂流旅游安全事故后,應按照以下規定能夠處理:
1) 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和當地具體情況只得那個意外事故處理預案
2) 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應立即采取措施,組織救助,并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3) 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將情況向上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公安、交通、衛生等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傷員的救治和其他扇惑工作
4) 事故處理結束后,當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責成漂流旅歐的經營者整理出事故的處理報告
五、漂流旅游安全管理
1.漂流旅游安全管理的原則及方針
漂流旅游,是指漂流經營企業組織旅游者在特定的水域,乘坐船只、木筏、竹排、橡皮艇等漂流工具進行的各種旅游活動
漂流旅游屬于特種旅游活動,其安全管理工作以“保障旅游者人身及其財產的安全”為原則,實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機構
國務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范圍內漂流旅游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內漂流旅游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3.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和操作人員的職責
經營漂流旅游企業的職責包括:
1) 應對從業人員特別是漂流工具操作人員進行旅游服務和旅游安全培訓
2) 在碼頭、漂流工具上應放置足夠的救生設備;組織旅游者乘坐漂流工具時,應當要求旅游者穿救生衣或使用其他救生裝備
3) 應保證漂流工具安全可靠,嚴格遵守核定的載客量,嚴禁違章操作
4) 應明確告示患有神經病、心臟病、高血壓、癡呆病等病癥的,以及孕婦、老人、小孩和殘疾人不宜參加漂流旅游
5) 配合有關部門,保證漂流水域的暢通及航標明顯
漂流工具操作人員必須經當地水運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其職責是:
1) 必須向旅游者宣講漂流旅游的安全知識,介紹漂流工具上的安全設施及使用方法,說明漂流旅游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發生意外事故后的應急方法
2) 由旅游者自行操作漂流工具進行漂流的,企業的工作人員應事先將有關注意事項詳細告知旅游者,并在易發生事故的危險地段安排專人負責安全監護
4.漂流旅游安全事故及處理
漂流旅游安全事故,是指凡在漂流過程中旅游者傷亡事故或危機旅游者安全的其他事故。
發生漂流旅游安全事故后,應按照以下規定能夠處理:
1) 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和當地具體情況只得那個意外事故處理預案
2) 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應立即采取措施,組織救助,并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3) 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將情況向上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公安、交通、衛生等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傷員的救治和其他扇惑工作
4) 事故處理結束后,當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責成漂流旅歐的經營者整理出事故的處理報告
五、漂流旅游安全管理
1.漂流旅游安全管理的原則及方針
漂流旅游,是指漂流經營企業組織旅游者在特定的水域,乘坐船只、木筏、竹排、橡皮艇等漂流工具進行的各種旅游活動
漂流旅游屬于特種旅游活動,其安全管理工作以“保障旅游者人身及其財產的安全”為原則,實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機構
國務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范圍內漂流旅游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內漂流旅游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3.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和操作人員的職責
經營漂流旅游企業的職責包括:
1) 應對從業人員特別是漂流工具操作人員進行旅游服務和旅游安全培訓
2) 在碼頭、漂流工具上應放置足夠的救生設備;組織旅游者乘坐漂流工具時,應當要求旅游者穿救生衣或使用其他救生裝備
3) 應保證漂流工具安全可靠,嚴格遵守核定的載客量,嚴禁違章操作
4) 應明確告示患有神經病、心臟病、高血壓、癡呆病等病癥的,以及孕婦、老人、小孩和殘疾人不宜參加漂流旅游
5) 配合有關部門,保證漂流水域的暢通及航標明顯
漂流工具操作人員必須經當地水運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其職責是:
1) 必須向旅游者宣講漂流旅游的安全知識,介紹漂流工具上的安全設施及使用方法,說明漂流旅游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發生意外事故后的應急方法
2) 由旅游者自行操作漂流工具進行漂流的,企業的工作人員應事先將有關注意事項詳細告知旅游者,并在易發生事故的危險地段安排專人負責安全監護
4.漂流旅游安全事故及處理
漂流旅游安全事故,是指凡在漂流過程中旅游者傷亡事故或危機旅游者安全的其他事故。
發生漂流旅游安全事故后,應按照以下規定能夠處理:
1) 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和當地具體情況只得那個意外事故處理預案
2) 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應立即采取措施,組織救助,并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3) 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將情況向上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公安、交通、衛生等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傷員的救治和其他扇惑工作
4) 事故處理結束后,當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責成漂流旅歐的經營者整理出事故的處理報告
五、漂流旅游安全管理
1.漂流旅游安全管理的原則及方針
漂流旅游,是指漂流經營企業組織旅游者在特定的水域,乘坐船只、木筏、竹排、橡皮艇等漂流工具進行的各種旅游活動
漂流旅游屬于特種旅游活動,其安全管理工作以“保障旅游者人身及其財產的安全”為原則,實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機構
國務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范圍內漂流旅游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內漂流旅游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3.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和操作人員的職責
經營漂流旅游企業的職責包括:
1) 應對從業人員特別是漂流工具操作人員進行旅游服務和旅游安全培訓
2) 在碼頭、漂流工具上應放置足夠的救生設備;組織旅游者乘坐漂流工具時,應當要求旅游者穿救生衣或使用其他救生裝備
3) 應保證漂流工具安全可靠,嚴格遵守核定的載客量,嚴禁違章操作
4) 應明確告示患有神經病、心臟病、高血壓、癡呆病等病癥的,以及孕婦、老人、小孩和殘疾人不宜參加漂流旅游
5) 配合有關部門,保證漂流水域的暢通及航標明顯
漂流工具操作人員必須經當地水運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其職責是:
1) 必須向旅游者宣講漂流旅游的安全知識,介紹漂流工具上的安全設施及使用方法,說明漂流旅游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發生意外事故后的應急方法
2) 由旅游者自行操作漂流工具進行漂流的,企業的工作人員應事先將有關注意事項詳細告知旅游者,并在易發生事故的危險地段安排專人負責安全監護
4.漂流旅游安全事故及處理
漂流旅游安全事故,是指凡在漂流過程中旅游者傷亡事故或危機旅游者安全的其他事故。
發生漂流旅游安全事故后,應按照以下規定能夠處理:
1) 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和當地具體情況只得那個意外事故處理預案
2) 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應立即采取措施,組織救助,并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3) 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將情況向上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公安、交通、衛生等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傷員的救治和其他扇惑工作
4) 事故處理結束后,當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責成漂流旅歐的經營者整理出事故的處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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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6
20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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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3
2012-06-16